关于印发《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(备案登记号QHK-2012-26001)
备案登记号QHK-2012-26001 海审办通〔2012〕27号 海口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《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,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,经市法制局审核通过,现将《海口市审计局关于印发﹤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(试行)﹥的通知》予以印发执行,文件有效期为两年。 附件:海口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(试行) (此文主动公开)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